道路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6-12-09 00:00 来源:http://www.whadf.cn 点击:
道路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2.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4.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5.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8.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9.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0.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